作為中國與國際金融接軌的高級債務工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 非資本債券或于今年啟動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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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測算,我們預計四大行今年開始將試點發行TLAC非資本債券,以保證在2025年和2028年滿足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的要求?!被葑u評級亞太區金融機構評級董事薛慧如在接受澎湃新聞專訪時表示。
總損失吸收能力,是指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進入處置階段時,可以通過減記或轉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損失的資本和債務工具的總和。
監管要求
為有效解決“大而不能倒”問題,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于2015年11月批準了金融穩定理事會提交的《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條款》,明確了總損失吸收能力的國際統一標準,提出大型金融機構應具備充足的損失吸收能力,在陷入危機時,采取“內部紓困”的方式維持關鍵業務和服務功能的連續性,避免動用公共資金進行“外部救助”。
2021年10月,央行和銀保監會發布《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從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建立了總損失吸收能力監管體系,設定了風險加權比率和杠桿比率兩個監管指標,即風險加權比率和杠桿比率應于2025年初分別達到16%、6%,2028年初分別達到18%、6.75%。
目前,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根據惠譽測算,假設未來四大行風險加權資產增速8%、凈利潤增速5%、分紅率維持在30%,到2025年1月和2028年1月資本工具或者TLAC合格債務工具的發行需求將分別達到1.6萬億元和5.8萬億元。
“這樣的缺口測算是建立在未來不出現大的風險權重的下調或者銀行大規模資產轉讓的前提下,而且沒有將存款保險基金納入考量?!?薛慧如說。
根據《辦法》,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管理的存款保險基金,可以計入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當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最低要求為16%時,存款保險基金可計入的規模上限為銀行風險加權資產的2.5%;當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最低要求為18%時,存款保險基金可計入的規模上限為銀行風險加權資產的3.5%。但是《辦法》并未明確,是按照實繳金額還是上限來計入。
“從市場容量來看,四大行過去五年每年平均發行7000億人民幣左右的資本工具和2000億人民幣左右的普通金融債,截至去年末,還有7000億左右的已公告但未發行的資本發行計劃。我們預計如果未來四大行發行TLAC非資本債務,還是會有市場需求的,而且監管也可能會完善相關的制度建設,鼓勵合格投資者來投資銀行資本工具和債務工具?!?薛慧如說。
風險權重調整
近期,TLAC非資本債券也再次出現在監管部門的相關文件中。
今年2月18日,銀保監會、央行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也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新巴塞爾協議III國際監管改革即將在我國落地。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部分表內資產風險權重進行了調整,其中將次級債權(二級資本債、TLAC債務工具)的風險權重由100%上調至150%。
薛慧如認為,對次級債權風險權重的調整符合巴塞爾協議III鼓勵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總體導向,但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這些資產資本消耗的增加。
“對于中資銀行而言,這可能會導致銀行次級債權和資本工具融資成本和難度的上升,尤其是一些中小銀行,我們也關注到,去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小銀行選擇了到期不贖回二級資本債。但是對于大型國有銀行來說,由于他們的系統重要性非常高,政府持股比例較高,還承擔了一定的政策職能,因此政府還是會在必要時提供支持?!毖廴缯f。
對標國際
從國際來看,TLAC非資本債券的發展已經較為成熟,但在中國TLAC非資本債券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未來,TLAC非資本債券在國內市場前景如何?
薛慧如表示,TLAC非資本債券未來在國內市場前景還是不錯的,從監管來看,監管的目標是推動國內監管框架向國際標準靠攏,不論是新資本管理辦法還是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都是對標國際監管標準的。從銀行來看,需要構建多層次的損失吸收能力,且單獨依賴資本補充成本較高;從投資者來看,也需要更多元化的投資工具,來匹配其對收益率、風險和流動性的各種要求,與普通金融債相比,預計TLAC非資本債券收益率會更高,與資本工具相比,TLAC非資本債務受償順序更高。
薛慧如進一步表示,從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銀行名單來看,目前只有四大國有行被認定為G-SIB,其中工行和中行位列第二組,建行和農行位列第一組。截至2022年,交行G-SIB得分127,接近130的第一組門檻,預計中期來看,交行存在被認定為G-SIB的可能性。除了交行以外,招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和浦發銀行的G-SIB打分都在100左右。在G-SIB達標TLAC監管要求并且成熟運行后,也不排除監管會將這一要求擴展至國內和區域系統重要性銀行,以提升各層次銀行的損失吸收能力,維護整體金融市場的穩定。